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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开展200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14-11-26 00:00

      关于开展200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

      2007年12月10日

      科协办发组字〔2007〕42号

      有关全国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科协:

     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《关于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中国科协开展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推荐范围

      全国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负责推荐本学科或本行业的优秀项目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科协负责推荐本地区的优秀项目。

      中国科协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指标,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评审。通过评审的推荐项目,分配相应的推荐号和校验码,注册电子信息,向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。

      二、推荐奖项类别和指标

      推荐奖项类别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非科普类项目,以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。

      各单位可推荐1-2项国家自然科学奖,1-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,1-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非科普类项目,2-3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。

      三、推荐材料填写要求

      (一)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,完成人不超过5人,均须提供与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、专著。前三位完成人投入该项研究的工作量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%以上。提交的代表性论文、专著应公开发表1年以上。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,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,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。完成单位指完成人在完成该项成果时所在的单位。

      国家自然科学奖书面推荐书主件不超过20页,附件内容不超过40页。电子版推荐书主件内容不超过20页,电子版附件应严格按填写说明要求提供相应材料,要求PDF文件不超过20个,JPG文件不超过20个。不得提供要求以外的其他材料。

      (二)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,其核心技术应当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证明,并提交已取得的知识产权证明。对符合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范围,但专利法中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公益类成果,应出具规范的项目查新报告。

      国家技术发明奖书面推荐书主件不超过20页,附件内容不超过45页。电子版推荐书主件内容不超过20页,电子版附件应严格按填写说明要求提供相应材料,要求PDF文件不超过10个,JPG文件不超过35个。不得提供要求以外的其他材料。

      (三)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非科普类项目,分为技术开发类、社会公益类、国家安全类、重大工程类四个类别,请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填写。

    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属社会公益类。评审范围为2000年以来(含2000年)出版发行,且出版发行2年以上(截止日期为2007年2月28日)的科普图书、科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(简称科普作品)。科普作品在出版上符合国啊冻霭婀芾硖趵?返认喙匾?螅??弑复葱滦酝怀觥⑸缁嵝б嫦灾?⒍钥破兆髌反醋鞯氖痉洞?纷饔妹飨缘忍跫??/p>

    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书面推荐书主件内容不超过30页,附件内容不超过55页。电子版推荐书主件内容不超过30页,电子版附件应严格按填写说明要求提供相应材料,要求PDF文件不超过10个,JPG文件不超过45个。不得提供要求以外的其他材料。

      四、推荐评审工作要求

      (一)对推荐材料的要求

      推荐材料要客观、准确。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,实行一票否决,并对完成人信誉进行记录。

      严格推荐材料的形式审查。对于因没有按照填写要求填写而影响评审的推荐书,一律退回,不得做材料修改和补充工作。

      强调自主创新。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奖10篇代表性论文是国内或以国内工作为主的研究工作结果。国际合作研究内容不作为10篇代表性论文提交。

      为防止项目拼凑,提高评审效率,2008年度各奖种推荐书减少主件和附件页数。

      书面推荐材料请用大十六开本(高297mm,宽210mm)竖装,采用活页方式装订,便于拆装。装订后勿另加封面。详细内容请参阅填表说明。

      (二)对推